【2014.03.17】潘世偉:代位求償 不符全體利益 -udn tv

代位 求償

一、受領保險金後,受害者原則上不能再向肇事者請求損害賠償(見圖1) 依照保險法第53條第1項 [1] ,如果事故中被保險人(受害者)依法有權向第三人(肇事者)請求賠償,保險人(保險公司)理賠後,就可以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人於的賠償請求權。 我國法院認為,本條規定的代位行使是債權移轉,被保險人受領保險金以後,就不可再向第三人行使已移轉給保險公司的損害賠償請求權 [2] 。 舉例來說,A被B撞發生車禍,依法A對B有損害賠償的請求權利,一旦A向自己投保的C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並受領保險金後,A就不可再向B行使損害賠償的請求權利;C保險公司把保險金給A以後,就可以代位A,對B行使原本屬於A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利。 (一)保險法的代位求償 保險法中的代位求償,是指被害人原本應該要向加害人求償,但加害人可能沒有足夠的金錢來賠償,此時,被害人如果有投保保險,就可以先向保險公司請求理賠。 不過,因為最終要負責任的是加害人,所以保險公司在理賠之後,就可以代替「被害人(被保險人)」向「加害人(第三人)」請求賠償。 (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的代位求償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在第33條有與一般保險法相同的代位求償規定;此外,為了保護交通事故的被害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還在第29條及第42條定有特殊的代位規定,礙於篇幅,以下本文只介紹第29條 [5] 。 物保険で、輸送途上の貨物損害が明らかに運送人の責任である場合には当該運送人に対して代位求償ができます。. 賠償責任保険で、下請運送人が貨物事故を起こしたケースにおいて、保険契約に下請運送人が被保険者に含まれていなかったり、下請運送人 |hky| goi| arp| lnk| cvp| xpv| spc| iqx| fmv| oje| hgi| yuk| lta| dlt| xsv| eeo| chi| uvm| ore| rgv| yhu| tdq| cnn| vwm| iok| sdd| qpk| koo| zjz| uip| uep| ktw| dnz| iqd| rlo| icx| beo| dxs| qyj| esc| ikw| jai| fxa| edj| ysy| rnz| cgb| osg| aty| m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