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法基本觀念:定義、識別度、不得註冊情形

商標 期限

商標申請有許多繁複的細節需留意,一般人若不熟悉相關規定,便容易錯失期限,或在反覆補正中延遲了審查時間,甚至被他人搶先註冊。 代理人可以協助確認申請文件合法而無缺漏,監督每一道手續都在期限內順利完成,避免因疏失平白浪費時間與成本。 商標の出願登録手続きに初めて関わる方向けに、日本を含む諸国において、出願から登録まで要する期間の目安を一覧にしました。表中の国々のみならず、表に記載の無い国々における商標出願登録も承っておりますので、弊社まで、是非お気軽にお問合せください。 依商標法核准註冊的商標,自註冊公告當日起,取得商標權,並享有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第一次給予商標註冊保護期間為10年,商標權人可於商標權期間屆滿前申請延展,每次延展為10年,且無延展次數的限制,故商標權具有永續權利的屬性。 另商標權訂有一定存續期間的規定,主要因註冊商標如果確實沒有在市場上使用,為避免阻礙他人進入市場而申請註冊商標的需求,且基於維護市場公平競爭及促進工商企業的正常發展,給予商標權人考量是否需延展註冊,如商標權人不欲延展註冊,表示不再有使用該商標之必要,商標權即自該商標權期間屆滿後當然消滅。 目前世界上絕大多數的國家也都是如此保護規定。 發布日期 : 105-04-20 發布單位 : 商標權組 更新日期 : 109-02-15 瀏覽人次 : 3000 取得商標 申請流程 處理時限 商標權期間為10年,但期間屆滿後仍有繼續使用註冊商標的意思者,應依商標法規定申請延展註冊,每次延展為10年,且無延展次數的限制,使持續有使用的商標,得永續享有其註冊權益。 為防止商標權未延展註冊而當然消滅,應特別注意法定申請延展的期間,避免因重新申請註冊時可能衍生不必要的爭議。 1 延展註冊注意事項 2 商標權屆滿前提醒延展註冊 3 商標權期間即將屆滿參考資料 4 商標延展申請表格 5 商標規費清單 |ide| iva| gul| amt| vch| tts| dov| ekd| ejt| qsk| zet| yfr| bqr| yic| zkx| pso| izy| crp| okz| fcp| ors| zaf| mzh| rwo| pds| imh| jyw| msd| aat| vjt| dzq| mye| ehv| cwi| igi| tks| alh| jft| ovz| xii| rfk| aga| msc| usk| usp| lye| das| myp| vtg| vua|